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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712-00204 名  称: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生成日期:  2017-11-29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化之年省审计厅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大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审计

认真落实《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相关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拟制的公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以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说明理由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向行政权力全流程、审计监督全过程延伸,依法保障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务”走向透明化,让“公开”渐成常态化,让“审计”监督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二、加大审计结果及整改公开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规范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不断扩大审计结果公告范围,有序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

1.公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聚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对省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包括省本级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1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等审计结果。(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等相关处室实施)

2.公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尤其是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等情况纳入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公告。(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财政审计三处实施)

3.公告外资公证审计结果。对我省利用世行、亚行贷款等1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公告。(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外资运用审计处实施)

4.公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对支援新疆皮山县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进行公告。(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投资审计中心实施)

5.公告有关专项审计结果。对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资金审计结果按照规定方式进行公告。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实与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等审计结果纳入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公告。(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企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财政审计一处实施)

6.公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对省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综合公告。(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等相关处室实施)

7.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督促和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的主体责任,及时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告。(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承担审计项目的各处室、单位实施)

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公开省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预算,并逐步公开到基础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公开专项审计经费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人事机构信息公开。公开省厅领导简介以及厅机关内设部门、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职责、设置、联系方式、负责人等情况。公开厅机关人事任免、干部选拔情况,公务员招考计划、报名体检、录用信息情况,厅属单位人员招录以及职称评聘情况。(责任单位:人事教育处)

3.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公开。健全和完善省厅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按照统一要求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规定在省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对审计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细则。(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人事教育处)

4.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公开省审计厅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公布省审计厅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发布或者转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解读等信息。(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办公室牵头,厅相关处室配合)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省厅在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等方面的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方案、中标公告、实施情况等信息。督促厅属有关单位及时全面规范地发布有关政府采购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配合)

6.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公开办理结果。(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厅相关处室配合)

7.审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公布重要审计工作会议、重要工作通知、重大活动、重要审计事务、应急管理等工作动态。公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项目进展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配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和“两微”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注重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建设和功能发挥。(责任单位: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办公室)

2.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优势。完善重要审计工作信息及热点问题有序发布机制,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优势,让审计走进公众视野,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着力优化审计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办公室牵头,厅相关处室局、厅属相关单位配合)

3.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责任单位:厅宣办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配合)

4.建立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组建专家队伍,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审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责任单位:综合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配合)

五、提高审计机关政务服务水平

1.提供优质“在线办事”服务。加强省厅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建设,完善“审计专业资格考试”“高级审计师评审”“复议听证”“成绩查询”等子栏目,规范并公布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办事依据,提供表格下载和在线咨询,及时更新面向社会服务的相关事项信息,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人事教育处)

2.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审计。加强省厅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建设,设置“厅长信箱”“信访举报”“建议意见”“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投稿信箱”等子栏目,及时回复网友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配合)

3.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加强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研究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厅相关处室局配合)

六、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通过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厅相关处室局配合)

2.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审计业务和公开业务水平,善于发现审计实践中的新亮点,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传递审计推进深化改革发展的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厅相关处室局配合)

3.强化指导考核。加强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厅属相关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注重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做到同步发声、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形成“一盘棋”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格局,为加速深化审计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厅相关处室配合)

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要按照本地区政府及其政务公开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工作要点安排,扎实做好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各市、省直管县审计局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结报省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