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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612-00916 名  称:  贵池区矿山综合整治方案获批复
生成日期:  2016-12-21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矿业权登记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国土,矿山整治方案,批复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矿山综合整治方案获批复

12月19日,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关于〈贵池区矿山综合整治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贵池区矿山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批复》要求贵池区严格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大矿山关闭力度,确保对剩余服务年限在2020年之前的矿山,依法全面组织关闭;2017年起,所有生产矿山必须达到环保、安监、经信、国土、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2018年起,服务年限在2020年之后的矿山,必须通过验收,达到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对服务年限在2020年前的在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强监管,不符合要求的停产整治,经整治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提前关闭;需进一步明确每家矿山整治方式和时间安排,细化任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