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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611-00868 | 名 称: 市国资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
生成日期: 2014-12-22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业绩考核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市国资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 内容概述: |
市国资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市属国有企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部署和要求,市国资委在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池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一是细化考核指标,重点突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风险防控、融资成本费用率、投融资扶持方向等市政府关注事项;二是完善考核程序。成立由市国资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考核核查组,年初对市属企业申报的指标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市属企业在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正式上报考核指标。年末,对市属企业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市属企业在核查意见的基础上,正式上报考核指标完成值。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同时,对考核达100分以上的前三名,由市国资委提出给予经营层专项奖励意见,报经市政府审批后,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