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浏览
索 引 号:  032847231/201611-01147 名  称:  贵池区促进就业各项补贴申领条件及程序表
生成日期:  2015-11-26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资金管理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促进就业各项补贴申领条件及程序表 内容概述:  

贵池区促进就业各项补贴申领条件及程序表

促进就业各项补贴申领条件及程序表
序号补贴项目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审批
1职业介绍补贴工商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未纳入财政供给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介绍就业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接受就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办
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后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采取资金直补银行打卡发放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办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及鉴定收费票据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采取资金直补银行打卡发放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办
4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季度列出符合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缴费名册并提供相应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区社保局受理申办
5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相应材料向街道(社区)申报区社保局受理申办
6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供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工资表等相应材料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办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应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办
8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本地社会保险参保率达70%且足额缴费、当年裁员不超过5%的企业企业书面申请附相应材料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办
9促进就业和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本地社会保险参保率达70%且足额缴费、无规模性裁员,1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或50人以上的商贸、物流、旅游企业企业书面申请附相应材料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