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1-00141 | 名 称: 十里杏花安置点(一期)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工程结算价款等... |
生成日期: 2017-12-28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审计结果公告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十里杏花安置点(一期)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组织审计人员于2017年1月至 2017 年7月期间,对十里杏花安置点(一期)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贵池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十里杏花安置点(一期)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工程位于十里杏花安置点(一期),主要施工内容:土建施工、设备配套安装调试等。工程业主单位为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东方源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工程经池州市招标中心组织邀请招标,安徽东方源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获得该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总承包权,合同价款为286186.36元。
工程完工后,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施工单位编制和整理的工程结算书、隐蔽工程记录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有关资料,报送至贵池区审计局审计,该工程结算送审价为286186.36元。
二、工程结算价款审核情况
(一)审核范围
本工程结算的审核范围为十里杏花安置点(一期)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二)审核依据
1、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2、有关现场工程量经济签证资料;
3、工程施工图纸;
4、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施工规范、定额及其他技术经济规范;
6、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相关市场信息;
7、现场勘查、实地丈量、抽查复算记录;
8、相关会议纪要;
9、其他对审核有影响的资料文件。
(三)审核结果
工程报审结算价为286186.36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壹佰捌拾陆元叁角陆分)。
审核认定的造价为283550.94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伍佰伍拾元玖角肆分)。
审计核减金额2635.42元(大写:贰仟陆佰叁拾伍元肆角贰分),净核减率 0.91%。
(四)工程款支付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结束付合同总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20%(累计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作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无息付清。截止2017年6月23日,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200330.45元,为审计确认价款的70.65%。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与审计建议
该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0天,开工报告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与施工合同约定工期相比,逾期近117天。而工期奖惩未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对工期约定提前或者超过合同工期按日进行奖罚,并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