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1-00138 | 名 称: 池州市孔井安置房塑钢窗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生成日期: 2017-12-28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审计结果公告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孔井安置房塑钢窗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组织审计人员于2017年1月,对池州市孔井安置房塑钢窗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贵池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池州市孔井安置房塑钢窗工程位于池州市孔井安置点,主要施工内容:孔井安置房B区(1#-12#楼、地下车库及配电房)塑钢双玻中空玻璃窗制作安装工程等。工程业主单位为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业主单位为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中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池州市光明塑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合同价款为1501500.00 元。
工程完工后,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施工单位编制和整理的工程结算书、隐蔽工程记录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有关证明资料,报送至贵池区审计局审计,该工程结算送审价为2210421.66元。
二、工程结算价款审核情况
(一)审核范围
本工程结算的审核范围为孔井安置房B区(1#~12#楼、地下车库及配电房)塑钢双玻中空玻璃窗制作安装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二)审核依据
1、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2、有关现场工程量经济签证资料;
3、工程施工图纸;
4、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施工规范、定额及其他技术经济规范;
6、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相关市场信息;
7、现场勘查、实地丈量、抽查复算记录;
8、相关会议纪要;
9、其他对审核有影响的资料文件。
(三)审核结果
工程报审结算价为 2210421.66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零肆佰贰拾壹圆陆角陆分)。
审核认定的造价为 2126402.17元(大写:贰佰壹拾贰万陆仟肆佰零贰圆壹角柒分)。
审计核减金额 84019.49元(大写:捌万肆仟零壹拾玖圆肆角玖分),净核减率 3.8%。
(四)工程款支付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交付验收后1个月内付合同价的80 %,截止2017年1月21日,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1200000元,为审计确认价款的56.43%。
三、工程造价审减(增)内容及原因分析
1、图纸中阳台窗户和阳台门的尺寸有误,本次审计按实际现场工程量计入,核减约38000元;
2、根据施工合同,扣除2%的总包服务费,核减38985元;
3、其他部分核减约7034.49元。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与审计建议
本工程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500平方米,而实际工程量为7838.5平方米,预算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偏差较大,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预算审核工作,避免工程造价大幅偏离合同价。
五、相关说明
1、本次审定造价为假定该建设项目为合格工程,其它因质量影响因素未考虑;
2、施工水电费未扣除,其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另行结算;
3、工期奖罚因素未考虑,其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另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