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1-00137 | 名 称: 池州市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工程(一标段)结算价... |
生成日期: 2017-12-28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审计结果公告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工程(一标段)结算价款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组织审计人员于 2017年1月期间,对池州市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工程(一标段)结算价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会对其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贵池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池州市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工程(一标段)位于池州市东湖路与石台路交叉口东南角,主要施工内容:外墙石材干挂。该项目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工程业主单位为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中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合肥绿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合同价为5585691.06 元。
工程完工后,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施工单位编制和整理的工程结算书、隐蔽工程记录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有关证明资料,报送至贵池区审计局审计,该工程结算送审价为6889535.05元。
二、工程结算价款审核情况
(一)审核范围
本工程结算的审核范围为干挂石材钢骨架、石材墙面、石材柱面、钢化夹胶雨棚等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二)审核依据
1、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2、有关设计变更文件、现场工程量经济签证资料;
3、工程施工图纸;
4、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施工规范、定额及其他技术经济规范;
6、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相关市场信息;
7、现场勘查、实地丈量、抽查复算记录;
8、相关会议纪要;
9、其他对审核有影响的资料文件。
(三)审核结果
工程报审结算价为6889535.05元(大写: 陆佰捌拾捌万玖仟伍佰叁拾伍元零伍分)。
审核认定的造价为6636914.31 元(大写:陆佰陆拾叁万陆仟玖佰壹拾肆元叁角壹分)。
审计核减金额252620.74元(大写:贰拾伍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柒角肆分),净核减率 3.67%。
(四)工程款支付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所有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60%价款,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70%的价款,工程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价90%的价款,余下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截止2017年1月21日, 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3900000元, 为合同价款的69.82%,审计确认价款的58.76%。
三、工程造价审减主要内容
1、1#楼核减柱面石材48平方米、核减钢骨架2.4T,核减签证部分混凝土18m3等相关螺栓。共核减造价约56000元;
2、2#楼核减柱面石材71平方米、核减钢骨架0.6T,核减签证部分混凝土14m3等相关螺栓。共核减造价约51000元;
3、3#楼核减墙面石材65平方米、核减钢骨架4.1T,核减签证部分混凝土65m3等相关螺栓。共核减造价约95000元;
4、9#楼核减墙面石材29平方米、核减钢骨架0.55T等相关螺栓,共核减造价约18000元;
5、10#楼核减柱面石材8.5平方米等相关螺栓、共核减造价约5000元;
6、11#楼核减墙面石材45平方米、核减钢骨架0.9T等相关螺栓,共核减造价约25000元;
7、其他部分核减约2620.74元。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与审计建议
1、该工程签证单签署不规范。如建设单位盖章等手续不齐全等,对后期结算审计取证造成一定的困难。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中加强现场施工及资料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
2、有关招标清单暂列金额部分,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项目中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签证并明确工程量,以避免后期结算产生争议。
五、相关说明
1、本次审定造价为假定该建设项目为合格工程,其它因质量影响因素未考虑;
2、施工水电费未扣除,其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另行结算;
3、工期奖罚因素未考虑,其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另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