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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1-00136 名  称:  杏花村文化园福康路延伸段道路强电管网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审...
生成日期:  2017-12-28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审计结果公告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杏花村文化园福康路延伸段道路强电管网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组织审计人员于2017年5月至 2017 年11月期间花村文化园福康路延伸段道路强电管网工程结算价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会对其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贵池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杏花村文化园福康路延伸段道路强电管网工程位于池州市杏花村文化园内,主要施工内容为室外强电管网预埋。工程业主单位为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为广州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马鞍山宏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经池州市招标中心公开招标,马鞍山宏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该工程建设总承包权,合同价款为922733.43元。开工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29日通过了竣工验收组成员的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工程完工后,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施工单位编制和整理的工程结算书、设计变更单、隐蔽工程记录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有关证明资料,报送至贵池区审计局审计,该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958868.58元。

二、工程结算价款审核情况

(一)审核范围

本工程结算的审核范围为杏花村文化园福康路延伸段道路强电管网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二)审核依据

1、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2、有关设计变更文件、现场工程量经济签证资料;

3、工程施工图纸;

4、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施工规范、定额及其他技术经济规范;

6、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相关市场信息;

7、现场勘查、实地丈量、抽查复算记录;

8、相关会议纪要;

9、其他对审核有影响的资料文件。

(三)审核结果

工程报审结算价为958868.58元(大写: 玖拾伍万捌仟捌佰陆拾捌元伍角捌分)。

审核认定的造价为932701.17 元(大写:玖拾叁万贰仟柒佰零壹元壹角柒分)。

审计核减金额26167.41元(大写:贰万陆仟壹佰陆拾柒元肆角壹分)。净核减率2.73%。

(四)工程款支付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70%;决算或审计后付至决算价(或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截止2017年11月6日,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累计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645913.4元,为审计确认价款的69.25%。

三、相关说明

施工水电费未扣除,其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另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