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1-00599 | 名 称: 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 |
生成日期: 2018-01-17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采购政策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贵政办〔2018〕3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政府采购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财购〔2017〕959号)和《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池公管委〔2017〕7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贵池区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采购人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按计划申报采购。
三、采购人根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制定并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内的项目,凡适合实行政府采购的,原则上都要纳入政府采购,实行集中或分散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四、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相应适用范围的采购项目,必须依法实行集中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
五、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
(一)施工类单项采购预算满80万元,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采购预算满5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采购预算满30万元的,一律进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二)施工类单项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80万元以下的项目,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单项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单项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采购人依法同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采购代理合同,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三)施工类、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单项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采购人依法自行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时,内部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同时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各镇街道范围内实施的道路畅通、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水利改造等小额建设工程,凡涉及财政资金的项目,除按规定可以自行采购或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的外,原则上应以各镇街道作为招标采购主体,根据单项工程预算金额,分别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区政府采购中心汇总申报招标采购。
各镇街道要做好项目梳理、汇总分类、预算编制及相关材料(立项批复、规划设计、合同签订等)报备报查工作;区发改、财政、交通、水务、住建等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五)村(社区)利用自筹资金、集体资金等非财政资金实施的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采购,应纳入镇街“三资”代理平台统一管理,各镇街道要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和规定,做好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六、为更好地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益,采购人购置下列货物实行“网上商城”采购,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便携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掌上电脑、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扫描仪、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空调机、复印纸等。“网上商城”采购方式和限额等管理要求,继续按贵政办〔2017〕46号文件执行。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实行审核管理。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采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八、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ztbj.cn)、贵池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czfcg.gov.cn)等为全区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发布媒体。
九、本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池州市贵池区2016-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贵政办〔2016〕24号)同时废止。
十、本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池州市贵池区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池州市贵池区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品目名称 | 适用范围 | 备 注 |
货物类 | 除车辆、网上商城采购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万元 | |
服务器 | ||
台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 | 网上商城 | |
便携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 | 网上商城 | |
掌上电脑 | 网上商城 |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
信息安全设备 | ||
喷墨打印机 | 网上商城 | |
激光打印机 | 网上商城 | |
针式打印机 | 网上商城 | |
扫描仪 | 网上商城 | |
计算机软件 | 其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 |
复印机 | 网上商城 | |
投影仪 | 网上商城 | |
多功能一体机 | 网上商城 | |
照相机 | 网上商城 | |
摄像机 | 网上商城 | |
传真机 | 网上商城 | |
乘用车 | 指9座以下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 |
专用车辆 | 消防车、警车、医疗车等 | |
电梯 | ||
图书档案设备 | ||
机械设备 | 包括电梯、空调机组等 | |
空调机 | 网上商城 | |
通信设备 | ||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
仪器仪表 | ||
工程机械 | ||
农业和林业机械 | ||
医疗设备 | ||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
文艺设备 | ||
体育设备 | ||
图书 |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馆藏图书等,不含邮局订阅的报纸、期刊 | |
办公家具 | 指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的家具 | |
被服装具 | ||
复印纸 | 网上商城 | |
医药品 | ||
工程类 | 单项采购预算满80万元 | |
拆除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 |
装修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 |
修缮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 |
服务类 | 除定点采购外,单项采购预算满10万元 | |
软件开发服务 | ||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运行维护服务 | ||
云计算服务 | 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
车辆租赁服务 | 定点采购 | |
车辆大修服务 | 定点采购 | |
车辆加油服务 | 定点采购 |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定点采购 | |
展览服务 | ||
法律服务 | ||
审计服务 |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广告服务 | ||
印刷服务 | 本单位文印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不包括出版服务) | |
房屋租赁服务 | ||
物业管理服务 |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