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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贵池区中小学新聘教师因怀孕不能上岗
来信人:王峰 来信时间:2017-08-11
我老婆在今年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时因怀孕未做X光检查,当时在《体检考生须知》中也有说明: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诉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后来体检公示出来说,怀孕教师今年不能参加入编,今年不能参加工作。什么时候补做完X光检查,什么时候才能上岗!但是之前的所有公告中都没有说明这样的情况,而且教师认定也说过可以生完孩子后再进行补检。人事局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歧视女性的态度,而且孕妇的基本权益都没有保障。如果早说我老婆的原先的工作也不会辞掉,这样一年没有工作生活压力就更大了

回复时间:2017-08-20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经区教体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教资〔2014〕7号)精神,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对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现几名孕妇补检后均合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区教体局联系。

经办人:区教育局汤平福,电话:321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