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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池州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
来信人:汪骄龙 来信时间:2017-09-27
您好,我是一名退役老兵,也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希望能为本地的发展尽自己秒薄之力。 根据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奋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打造池州市旅游发展为长三角地区运动健康休闲中心的精神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7号)文件的精神,、个人团体/企业想申报关于野战运动和国防教育公益性比赛活动,这也能大力发展市体育事业,促进周边城市群众旅游、体育消费,全面贯彻了国家战略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希望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

回复时间:2017-09-30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具备相应条件的,申办社会团体应在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企业则在工商部门审批。2.涉及一般性体育经营的须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3.涉及攀岩、游泳、潜水、动力伞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材料提交市、区体育部门申请许可。4.所有申办体育赛事必须在取得相应资质后经体育部门备案方能举行。

感谢您对我区体育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体育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