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的合作医疗能否在南京用
来信人:吴文传 来信时间:2017-09-11 |
应池州医疗条件限制,我要去南京做个手术,医院是江苏省人民医院。请问池州的合作医疗能否在南京医院里报销吗?还是回来在池州报?
回复时间:2017-09-12回复内容
关于“区政务公开我要咨询(池州的合作医疗能否在南京用)”的答复
经向来电人(系我区梅龙镇人)电话了解情况后,答复如下:
目前,江苏省人民医院还未与我省新农合跨省即时结算平台实现即时结算对接,故目前我区参合患者在南京江苏省人民医院住院进行钬激光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南京进行结报,仍需带回区农合中心进行结报。
相关情况,已详细答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联系人:桂龙生 联系电话:0566-3220989
区农合中心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