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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712-00347 名  称:  《池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解读...
生成日期:  2017-11-28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池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解读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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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解读

我市出台《池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公共服务,提供面向人人的优质公共服务。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社部门是最基本民生部门、第一资源管理部门,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人社局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起草工作。在科学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研判“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未来五年人社事业发展方向。编制起草过程中做到六个突出:一是突出规划的阶段性。编制“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任务,适应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顺应转方式、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新要求,推动人社事业科学发展。二是突出规划的宏观性。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编制规划,促进就业与推动经济增长相协调,完善社会保险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深化人事制度与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相配套,加强人才队伍与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相吻合。三是突出规划的前瞻性。用开阔的眼光和战略性思维,从战略的高度,正确把握大势,预见未来发展方向,谋划事业的发展。四是突出规划的地域性。规划结合地方实际,体现地方特色,依据省人社十三五规划的基本定位,抓住“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历史机遇,按照《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规划》,谋划人社“十三五”规划。五是突出规划的指导性。规划目标和指标要科学,完善设置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把新增就业人数、参保覆盖面、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城镇登记失业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公共服务等作为核心指标。六是突出规划的开放性。进一步提高了规划编制的开放度,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专家作用,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将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注意省级人社规划与国家人社规划、地方人社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相衔接。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加快“调转促”,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服务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工作大局,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建立更具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提升更快节奏的行政效能,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整体跃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池州建设得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主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调转促”行动计划,优化人力资源供给,强化社会保障服务,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定不移地推进人社领域改革,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正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生更加精彩、生活更有保障,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改善基本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人社改革发展成果,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补齐短板、化解矛盾。

——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

——就业创业更高质量,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大众创业加快推进,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创业更加成功,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有序。“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 %以内。

——社会保障更可持续,社保制度基本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整合完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得到提高,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保障适度,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到“十三五”期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5万人。

——人才支撑更强有力,人才高地初步建成。以高素质公务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三高”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不断成长、竞争优势显著增强、支撑发展作用凸显,初步建成人才高地,跻身全省人才强市行列。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高技能人才3万人。

——用人机制更具活力,人事制度逐步健全。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军转安置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安置任务全面完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更加完善,工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收入稳步提高。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资权益有效维护。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关系协调和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更加有力,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得到双赢。到“十三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

——行政效能更快提升,公共服务得到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基层平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互联网运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效能更快提升,服务水平更为优质。到“十三五”期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达到90%。

主要目标解读:

1、围绕“稳增长”,突出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全面深化就业创业领域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以创业创新拓展就业空间、摧生经济发展新动力,着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到2020年,基本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创业创新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的目标。

2、围绕“惠民生”,突出统筹城乡发展。

一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1、推动社会保障范围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保障水平由低层次、低标准、单一化向高层次、高标准、多元化转变。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完善城乡养老保险两种制度转移衔接办法,以城乡居民全覆盖为目标,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2020年,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健全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公平、统一、规范,覆盖全民、功能有别、形式多样的医疗保障体系。3、提高其他各项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各类务工人员全覆盖。完善集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功能为一体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完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二是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工资及经营性收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1、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工资形成和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的劳动力价格决定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社会消费水平等同步提高。2、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协商相关规定,除特殊行业外,在所有企业实现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核心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实施鼓励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奖罚措施。3、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4、保障劳动报酬正常支付。针对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欠薪报告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支付。规范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等制度,提高工资纠纷处理工作效率,依法追究拖欠职工工资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5、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全民创业。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完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

3、围绕“促转型”,突出人才引领发展。招才引智是“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重要引擎,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成当务之急。积极引导企业引进高层次,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落实引进人才各项激励政策,到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增加到5万人。加强技能人才引进与培训,推进“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模式培养技能人才,依托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或大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积极争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试点。到2020年,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以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以上。完善人才考核评价和选拔机制,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措施,推动高端人才与各类资本、高新技术、高新项目“嫁接”,吸纳集聚一批能够带动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大力选拔高技能人才。

4、围绕“保稳定”,突出社会和谐发展

高度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劳资矛盾预警防范,构建“两网化”的监测网络和劳资矛盾监测预警系统,将触角延伸到基层、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规划》的实施保障解读

坚持项目带动,统筹、整合实施人社领域十大重点项目,实现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有机结合,以项目带动、政策支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一)政府人才品牌。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推进高素质公务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三高”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府人才工作“八大”知名品牌(两类招考: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两类专家: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外国专家;两种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两个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推进“工学一体”模式,依托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市职教中心或大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积极争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试点。建立池州市工业服务类人才库、中高级职称人才库以及中高级技术工人职称人才库。

(三)创业池州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创业池州”行动计划,开展政策扶持、徽商创业、创客逐梦、创业领航、创业筑巢、融资畅通、青年创业、高端人才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村官创业等10项行动,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热潮。

(四)春暖系列行动计划。开展“春字号”系列行动,唱响“春天的故事”。开展大型就业“春风行动”,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各类劳动者、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充分就业。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实施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以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促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实施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以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目标,以建筑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督促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等各项权益。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春雷行动”,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每年开春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检查,强化对不订合同、不缴保费、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的预警防控和查处整治。

(五)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贯彻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体制创新、机制整合、方法改进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标准和评价办法,探索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模式,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创造池州经验。

(六)全民参保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全民参保登记,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七)基金检查专项行动。 “十三五”期间实现对5个险种检查全覆盖和5个区县检查无盲区,重点险种实施检查 “回头看”。一是加大基金检查巡视频度,实现检查险种和地域全覆盖;二是织密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网,实现对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的全面评估;三是贯通监管软件网,完成市、区县与省级网络联网贯通,实现软件系统有效监控;四是拓宽社会监督网,落实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保基金监督、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的权利。

(八)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建设思路,坚持“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全面建成覆盖全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加强保障,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

(九)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精心组织劳务对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脱贫。开展技能脱贫,积极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和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培训,让贫困劳动者掌握致富技能,实现技能就业脱贫。开展社保脱贫,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贫困人口中法定人员全覆盖,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开展人才扶贫,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专家服务贫困地区力度,深入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互联网+”行动计划。统筹开展人社系统全领域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打造管理服务全程信息化系统,推动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突出抓好社会保障卡功能拓展,在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加载至社会保障卡中,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社保卡应用拓展全面完成。加强信息系统大数据处理和云计算能力,提高人社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互联网+人社”品牌。